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院系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2017年11月30日 23:52  点击:[]

为加快建设一流高职院校,推进教学管理放管服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二级院系(部)开展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提升学校人才培养水平与质量,在2015年试行教学工作院系两级管理的基础上。特修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降低管理重心,理顺教务处、二级院系(部)、质量建设办公室(质量建设办)等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见附件1),全面构建适应现代高职教育发展、高效教学治理结构的教学工作新机制。

第二条全面落实《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管理要点》(粤教高函2013170号)、《东莞职业技术教学管理规程》,明确全校不同岗位人员在不同教学环节中的职责与任务。

第三条加强过程管理与监控。抓好各教学环节的过程管理,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教务处、二级院系(部)及质量建设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障体系。

第四条鼓励二级院系(部)及教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等方面进行创新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第五条考核及结果使用。各二级学院在每年的8月底前,按照《二级院系(部)教学工作学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见附件2),对本单位在上学年度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测,并提供佐证材料。教务处在910日前组织相关部分、专家进行考核与评比。考核结果按权重纳入学校当年绩效考核内容及奖励范畴。

第六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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