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和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2016级所有班级
二、评选时间
12月18日—12月22日
三、评选程序
1、班级申报:班级班委会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所在系的具体要求,认真撰写自评报告,附上各类获奖证明及日常工作记录等,报各系评审。
2、各系评审:各系优良学风班评选小组参照本办法和本部门的具体要求,对各班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30%的比例推荐班级名单,并将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院评定:学生处对各系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评定,按15%评出候选班级,报学院批准后确定优良学风班名单。
4、各班组织有关学生填写附件中相关登记表(所有表格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填写),上交本系。
5、各系将最终结果的纸质版材料(加盖本系公章)和电子版材料于12月22日前报送学生处审核。
6、学生处汇总全院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院审核确认后发文表彰。
四、奖励办法:
学院为优良学风班颁发奖状,并给予班级活动费300元/班。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乐韵老师(行政楼学生处办公室1A201),联系电话:23306328,邮箱:513348660@qq.com。
学生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