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21年04月21日 16:17  点击:[]


目 录

 

一、总则‥‥‥‥‥‥‥‥‥‥‥‥‥‥‥‥‥‥‥‥‥‥‥1

(一)编制目的‥‥‥‥‥‥‥‥‥‥‥‥‥‥‥‥‥‥‥‥1

(二)编制依据‥‥‥‥‥‥‥‥‥‥‥‥‥‥‥‥‥‥‥‥1

(三)适用范围‥‥‥‥‥‥‥‥‥‥‥‥‥‥‥‥‥‥‥‥1

(四)工作原则‥‥‥‥‥‥‥‥‥‥‥‥‥‥‥‥‥‥‥‥2

(五)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划分‥‥‥‥‥‥‥‥‥‥‥‥‥‥4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4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4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主要职责‥‥‥‥‥‥‥‥‥‥4

(三)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5

1.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5

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6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6

4.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7

5.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7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7

三、预防、预警信息报送和善后处置‥‥‥‥‥‥‥‥‥‥8

(一)预防‥‥‥‥‥‥‥‥‥‥‥‥‥‥‥‥‥‥‥‥‥‥8

(二)预警‥‥‥‥‥‥‥‥‥‥‥‥‥‥‥‥‥‥‥‥‥‥8

(三)信息报送机制‥‥‥‥‥‥‥‥‥‥‥‥‥‥‥‥‥‥8

(四)善后处置‥‥‥‥‥‥‥‥‥‥‥‥‥‥‥‥‥‥10

(五)预防和预警工作要求‥‥‥‥‥‥‥‥‥‥‥‥‥‥‥10

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11

(一)特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11

(二)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11

(三)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11

(四)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12

(五)预案的启动‥‥‥‥‥‥‥‥‥‥‥‥‥‥‥‥‥‥‥12

五、应急保障‥‥‥‥‥‥‥‥‥‥‥‥‥‥‥‥‥‥‥‥‥12

(一)信息保障‥‥‥‥‥‥‥‥‥‥‥‥‥‥‥‥‥‥‥‥12

(二)物资保障‥‥‥‥‥‥‥‥‥‥‥‥‥‥‥‥‥‥‥‥12

(三)资金保障‥‥‥‥‥‥‥‥‥‥‥‥‥‥‥‥‥‥‥‥12

(四)人员保障‥‥‥‥‥‥‥‥‥‥‥‥‥‥‥‥‥‥‥‥12

(五)培训演练保障‥‥‥‥‥‥‥‥‥‥‥‥‥‥‥‥‥‥12

六、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3

(一)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13

(二)预防预警措施‥‥‥‥‥‥‥‥‥‥‥‥‥‥‥‥‥‥14

(三)应急反应机制‥‥‥‥‥‥‥‥‥‥‥‥‥‥‥‥‥‥15

1.应急处置原则‥‥‥‥‥‥‥‥‥‥‥‥‥‥‥‥‥‥‥15

2.特大事件(I级)的处置‥‥‥‥‥‥‥‥‥‥‥‥‥‥‥15

3.重大事件(II级)的处置‥‥‥‥‥‥‥‥‥‥‥‥‥‥‥15

4.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16

5.一般事件(IV级)的处置‥‥‥‥‥‥‥‥‥‥‥‥‥‥‥16

(四)善后与恢复‥‥‥‥‥‥‥‥‥‥‥‥‥‥‥‥‥‥‥16

七、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7

(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17

(二)应急处置措施‥‥‥‥‥‥‥‥‥‥‥‥‥‥‥‥‥‥17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18

2.校舍建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8

3.楼舍通道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18

4.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19

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19

6.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

7.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20

8.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20

9.突发后勤保障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20

10.校园周边和内部其他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21

11.灾难性事故处置中的其他注意事项‥‥‥‥‥‥‥‥‥21

(三)善后与恢复‥‥‥‥‥‥‥‥‥‥‥‥‥‥‥‥‥‥21

八、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1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21

(二)信息报告机制‥‥‥‥‥‥‥‥‥‥‥‥‥‥‥‥‥23

(三)应急反应机制‥‥‥‥‥‥‥‥‥‥‥‥‥‥‥‥‥24

1.特大事件(I级)的处置 ‥‥‥‥‥‥‥‥‥‥‥‥‥‥24

2.重大事件(II级)的处置‥‥‥‥‥‥‥‥‥‥‥‥‥‥25

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25

4.一般事件(IV级)的处置‥‥‥‥‥‥‥‥‥‥‥‥‥‥25

(四)善后与恢复‥‥‥‥‥‥‥‥‥‥‥‥‥‥‥‥‥‥26

九、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6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26

(二)应急反应机制‥‥‥‥‥‥‥‥‥‥‥‥‥‥‥‥‥27

(三)善后与恢复‥‥‥‥‥‥‥‥‥‥‥‥‥‥‥‥‥‥27

十、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8

(一)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划分‥‥‥‥‥28

(二)预防预警措施‥‥‥‥‥‥‥‥‥‥‥‥‥‥‥‥‥28

(三)应急反应机制‥‥‥‥‥‥‥‥‥‥‥‥‥‥‥‥‥31

(四)应急保障‥‥‥‥‥‥‥‥‥‥‥‥‥‥‥‥‥‥‥32

(五)善后与恢复‥‥‥‥‥‥‥‥‥‥‥‥‥‥‥‥‥‥32

十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33

(一)失泄密事件等级分类及条件‥‥‥‥‥‥‥‥‥‥‥33

(二)应急反应机制‥‥‥‥‥‥‥‥‥‥‥‥‥‥‥‥33

十二、附则‥‥‥‥‥‥‥‥‥‥‥‥‥‥‥‥‥‥‥‥‥35

附件:东莞职业技术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流程示意图‥‥‥‥‥‥‥‥‥‥‥‥‥‥‥‥‥‥‥‥‥‥‥‥3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规范应急处理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各校区、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

1.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

学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群殴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串联等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自杀、自残、自虐、出走及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如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等;学校驻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气象、地质、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校园内各种次生、衍生性灾害。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在校内开展的社会及教育系统统一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在考试、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等。

7.其他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我校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成立“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学校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减少各种损失。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必须完善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协同配合;做到群防群控,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系统联动,加强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报告,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把控局面,在各相关应急工作组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学校在人力、财力、物资等方面做好充分保障,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效率。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要认真贯彻“高度重视,积极疏导,防止失控,维护稳定”的工作方针,立足防范,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要加强信息收集、分析,从细节抓起,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究,早解决。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

4.区分性质,处置得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校园安全类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性质、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师生的诉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网上不落地,地上不上网”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依法处理,确保校园稳定。

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尽可能降低或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五)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划分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按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可能发展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IV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级的具体划分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掌握,详见后文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等级划定部分。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成 员:学校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处理和应急响应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定期研究学校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并协调解决在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对学校部门和个人在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表现作出奖惩;

4.向省教育厅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工作,并及时取得工作支持。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调查、收集、分析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

2.提出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具体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检查、督导各(系)部门落实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情况,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各种关系;

4.按学校领导小组授权,及时向省教育厅、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征求处理意见和有关支持;

5.做好学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为提高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应急工作组:

1.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成员:保卫处、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后勤处、财务处、工会及各院系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做好事件调查、事后处理工作,开展心理干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恢复教学、生活秩序;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或有关职能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后勤处、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日常工作由后勤处承担。

成员:后勤处、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工会及各系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现场保护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召开事故现场会,做好事件调查、事后处理;做好师生思想工作,恢复教学、生活秩序,开展心理干预;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或有关职能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后勤处负责人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医务室,日常工作由医务室承担。

成员:后勤处、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工会及各系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市政府和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提出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或卫生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部门的应对经验和做法。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后勤处、保卫处负责人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成员:后勤处、保卫处、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工会及各系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指导下,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或相关职能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处理不及时、瞒报、谎报等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5.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网络安全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宣传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日常工作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承担。

成员:学校办公室、教育技术中心、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后勤处、财务处、保卫处及各系负责人。

主要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对各级网络实施有害信息监控;及时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大面积传播;处置校园网遭受大范围攻击和其他的网络设施、设备的严重事故。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继续教育学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成人考试类日常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承担。

成员: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人事处、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及各院系负责人。

主要职责:根据事件等级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事件情况;作出决策,协调各部门行动;组织、部署各项应急工作。

三、预防、预警信息报送和善后处置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预防

学校各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健全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在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二)预警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政府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学校各(院系)部门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三)信息报送机制

1.信息报送原则

①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部门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小组和保卫处报告(火灾同时报119),不得延报。学校领导小组接报后按照程序上报省教育厅及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

学校按照规定,指定人员统一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越级上报或在网络、微信上发布消息。

②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③续报。根据报告的内容和进展不同,分为初次报告(事发2个小时内)、进展报告和结案报告。

2.信息报送内容

①事件、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②事件、事故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③事发后学校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④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⑤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⑥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信息报送系统

①紧急电话报告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工作组组长,同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校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尽快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②紧急文件报送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联系接报部门、接报人了解基本情况后,以简明书面形式报学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办公室根据校领导意见,初次报告将重大、重要信息材料书面报送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4.信息发布

学校以统一出口向公众发布全面、客观、准确、及时的信息,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手续后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擅自发布消息。

(四)善后处置

对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学校要根据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学生心理危机的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按照《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东职〔2020〕65号)相关规定和精神执行。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对于社会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学校要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依法追究并查处相关责任人,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突发事件中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五)预防和预警工作要求

1.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院系、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类应急工作组组长要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和处置能力。

3.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开支。

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特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IV级)发生后,相关应急工作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各应急工作组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适时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特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同时将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

(二)重大事件 (II级)应急响应

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同时将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

(三)较大事件 (Ⅲ级)应急响应

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全力进行应急处置。相关应急工作组组长带队到现场协调、指导。

(四)一般事件 (IV级)应急响应

相关应急工作组组长带队到现场协调、指导,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五)预案的启动

本应急预案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执行。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部门要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机制(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部门应事先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有所准备。加强与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及时到位。

(三)资金保障

财务处每年应在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应急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四)人员保障

各部门要采取必要措施,组建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确保该队伍成员随时到位在岗。

(五)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及各部门要采取措施,督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员熟悉自己的职责,学习相应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演练、培训,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六、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学校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发展趋势等,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①特大事件(I级)

校内聚集事件失控,人员走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外校及社会的连锁反应,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校外组织、人员针对师生员工制造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作为I级事件对待的突发事件。

②重大事件(II级)

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II级事件对待的突发事件。

③较大事件(Ⅲ级)

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带有煽动性的非法横幅、标语和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论坛热点问题;校内局部聚集一次(累计)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端;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Ⅲ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④一般事件(IV级)

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员工关注,可能引发聚集的事件;师生员工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等;视情况需要应作为IV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确认和调整事件等级,调整应对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预防预警措施

1.预防预警机制

①建立不稳定因素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做好情况分析,加强教育引导,防范敌对势力利用改革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煽动。

②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要做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同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

③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值班制度。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并依照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求定期报告情况。

2.信息报送机制

学校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必须根据情况立即报告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情况。

(三)应急反应机制

1.应急处置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内,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个别问题共性化,局部问题全局化,经济问题政治化,非对抗性矛盾对抗化。

2.特大事件(I级)的处置

①学校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同时向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请求公安部门派遣警力进校,避免事态继续恶化。

②学生出校门集会游行,应急工作组要领导学生处、各院系、保卫等部门人员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时要配合公安部门维持秩序、现场警戒,防止其他人员混入学生队伍,防止各种过激行为。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生骨干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③公安部门采取坚决措施时,各(系)部门要继续做好劝导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离开现场。处理学生时要掌握时机和分寸,避免矛盾激化。

④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按《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3.重大事件(II级)的处置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出面与学生对话,控制事态发展;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对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报请公安部门监控;涉及外教时,立即对他们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报上级外事主管部门;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和学生外出集会游行。

4.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迅速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情况清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妥善处理;情况不清需要调查的,则进行认真解释,使学生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工作,同时尽快疏散聚集的学生,恢复正常秩序。

5.一般事件(IV级)的处置

发现有社会危害的大(小)字报及传单,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组织清除,防止扩散;同时监控张贴者,确定其身份后妥善处置。发现苗头事端,立即现场取证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保卫处加强校园巡查和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四)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的重点是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妥善解决问题,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平息情绪。

1.对于国内外重大热点问题或因国家、民族情感等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各部门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加强教育,保护师生员工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来。

2.对于校园及周边治安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组对伤亡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保卫处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解决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

3.对于学校改革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面对问题积极主动解决。政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尽快落实;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关心困难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对可能引发的师生切身利益等问题审慎妥善处理。

4.事件平息后,学校及各部门认真反思引发事件的原因,及时总结处置中的经验教训,制定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和市政府主管部门。

七、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①特大事件(I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②重大事件(II级):一次死亡10—29人;其他性质严重,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③较大事件(Ⅲ级):一次死亡3—9人;重伤11人以上;其他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④一般事件(IV级):一次死亡2人以下;重伤2人以上;其他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二)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后勤处、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疏散、灭火,同时向119指挥中心报警。消防队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他们的工作;

②迅速切断煤气、电源等火源,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抢救伤员,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④采取措施封锁现场、疏散人员、转移重要财物,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工作;

⑤信息报送上,2小时内要报送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2.校舍建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②积极组织抢救伤员,解救受困人员;

③迅速切断煤气和电源,监控其他建筑,避免继发性危害。

3.楼舍通道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①后勤处、学生处、保卫处及时排查隐患,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②发生事故后,后勤处、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学校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报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③控制局面,开展现场疏导、救护工作,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置后尽快送往医院;

④迅速通知伤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4.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领导、保卫处、后勤处、院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省教育厅、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松山湖公安分局报告;

②保卫处在爆炸现场设置隔离带,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控制治安环境,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其他危险;配合公安部门搜寻物证。发现肇事者(嫌疑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③医务室及时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置后尽快送往医院。

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实训中心、后勤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到现场组织协调,设置污染封锁区,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②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检验,尽快查明主要污染物及危害程度,制定整治方案后立即组织实施;

③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组织他们疏散。

6.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①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和相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报告松山湖公安分局和交警部门;

②保卫处保护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③迅速通知伤亡人员亲属,通报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7.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举办大型活动,组织部门负全责,必须制定专项预案,提前通报保卫处,落实安全措施;

②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后勤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及时到现场,同时向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③保卫处积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避免继发性伤害,医务室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8.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组织活动的部门要健全活动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工具设施;确保租用的车辆状况安全,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②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信息,定期清点人员。

③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帮助,同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工作;

④应急工作组要及时前往事故现场,积极指导现场人员的工作,同时争取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9.突发后勤保障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

①后勤部门做好重点场所及重点部门的事故防范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设施安全运行;

②发生重大事故,后勤部门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抢修,控制事态发展,学校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③食品、供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和管理规范。发生污染要立即停用,保护现场并请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处置。做好中毒人员的救治。

10.校园周边和内部其他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保卫处应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做好校园内的防范工作;

②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③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11.灾难性事故处置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①有人员伤亡的,首先要采取措施抢救伤员;

②采取各种措施时,要充分考虑继发性伤害问题;

③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三)善后与恢复

1.应急处置和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①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赔偿)工作,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②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布,以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③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学校设施设备和管理环节,及时整改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④及时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⑤保卫处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涉及刑事犯罪的侦破工作。

八、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级。

1.特大(I级)事件

①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冠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②发生在学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II级)事件

①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O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②学校发生新冠肺炎、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冠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④乙、丙类传染病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⑤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⑥发生在学校,经广东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Ⅲ级)事件

①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②学校发生肺鼠疫、新冠肺炎、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东莞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④发生在学校,经东莞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Ⅳ级)事件

①学校一次集体食物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

②学校发生腺鼠疫、新冠肺炎、霍乱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区(镇街)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发生在学校的,经区(镇街)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置。

6.学校所在地发生可能对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市卫生健康局领导下,根据事态发展做好校内的相应工作。

(二)信息报告机制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学校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①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请示学校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在2小时内向省教育厅和市卫生健康局进行初次报告。

②进程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应每天将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市卫生健康局。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市卫生健康局。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报告省教育厅和市卫生健康局。

3.报告内容

①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伤害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性质初步判断、可能的发生原因等。

②进程报告内容:事态控制(有害物丢失的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病情变化与治疗情况、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③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应急反应机制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各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分级负责原则作出相应反应。学校根据需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1.特大(Ⅰ级)事件的处置

按照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每天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处理情况。根据卫生部门对事件的判断,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实行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根据事态变化及时调整应对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对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重大(Ⅱ级)事件的处置

按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每天按要求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卫生健康局报告事件处理情况。根据市卫生健康局意见,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对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较大(Ⅲ级)事件的处置

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做好伤病(死亡)人员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按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部署,落实其他措施。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

4.一般(Ⅳ级)事件的处置

在场人员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小组组长,学校迅速报告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救治工作。停止出售并追回已售可疑食品并认真封存;控制(切断)可疑水源。

保卫处封锁现场,排查相关场所、人员,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侦破工作。

医务室配合市卫生健康局对可疑食(物)品取样留验,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处理,对与肺鼠疫、新冠肺炎、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

相关部门尽快与患者家长(家属)联系并在适当范围通报情况,稳定师生员工和群众的情绪。

学校按市卫生健康局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争取支持和帮助。

(四)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后,应重点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1.如因传染病停课,须对教学生活设施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停学的学生,须经卫生部门检查,确定恢复健康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根据事件原因和责任划分,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受害人员善后工作。

3.根据事件原因调查结果,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4.按市卫生健康局建议,积极整改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九、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序,从高至低分为三级。

1.Ⅰ级事件。指学校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II级事件。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要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Ⅲ级事件。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应急反应机制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①各级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学校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②根据市政府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监测险情,检查学校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必要时组织师生员工疏散;

③加强宣传工作,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校园稳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在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导下,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首先做好本校抢险救灾工作,全力确保校园安全,减少损失,同时向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学校发生的灾情和工作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三)善后与恢复

应急处置后,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1.医务室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和转送治疗工作,同时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2.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准确向全校发布有关信息,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3.保卫处牵头全面整治安全隐患,提高防灾、抢险能力,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追究抢险救灾工作中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十、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划分

根据《国家通讯保障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网络和信息类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1.特大事件(Ⅰ级)

学校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主页出现反动、煽动民族分裂、破坏稳定等政治信息发布及链接;网络发现泄密、失密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关系稳定事件的讨论已成为校园网论坛热点问题,引发校内局部聚集或其他形式聚集;主页出现淫秽等有害信息及链接。

3.较大事件(Ⅲ级)

校园网网络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主页出现不良信息及链接;主页服务器、网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72小时的。

4.一般事件(IV级)

校园网主要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受到非法侵入的;主页服务器、网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小于72小时(含)的。

(二)预防预警措施

1.预防预警信息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进行实时监测,周期性(即时)发布主要异常流量来源单位、可能招致攻击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安全漏洞、网络蠕虫病毒动态变化趋势统计等预警信息。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异常状况和发展趋势,发布预警信息并及时处理。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和保卫处应加强与国内安全组织交流,收集安全预警信息。

2.预防预警行动

网络和信息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①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一般包括:关键设备(系统)故障;水、火、电等灾害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病毒蠕虫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

②应急准备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要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制作被管对象和相应风险列表文档。按要求安排应急值班,并将值班安排上报,确保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③具体措施

a.物理环境:

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并落实以下预防措施: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对运行关键部位实施24小时保卫;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进入;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并定期检查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机制;对所有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b.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

核心设备线路备份,避免单点故障;核实路由器操作系统安全、打过补丁;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信息;禁止非法访问,授予管理员不同权限,关闭非必要服务;实时监视和入侵监测,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保证足够带宽,防止突发流量造成拥塞导致网络瘫痪。

c.计算机系统:

重要系统采用高可靠硬件、稳定软件、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装稳定的操作系统和最新补丁,并定期更新;关闭所有不必要服务、帐号;限制内部用户访问权限;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定义码;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重要数据定期备份。

d.重要信息系统:

重要信息服务实行登记备案;严格信息上网审查;为避免域名系统的单点故障,建立至少主辅备份,并分布在不同的子网网络,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对于学校或部门的主页,除了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以外,应该建立防火墙保护主机的安全;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立24小时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e.各级网络边界控制:

局域网边界建立防火墙,重大安全事件爆发时实施访问控制;在邮件服务器前配置反病毒和反垃圾邮件网关;安装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攻击、病毒和蠕虫的发展,及时发现重大安全攻击事件;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3.信息报告机制

发生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时,教育技术中心应及时清除障碍、保留证据,按应急程序请示进一步处置方案。必要时,经请示院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报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三)应急反应机制

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1.网络环境事件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包含火灾、盗窃、破坏等能或可能影响教育管理信息网络的事件。供电相关事件,由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现场处置,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作调度,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2.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重大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立即向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

3.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①通知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组长和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决定上报或通报;

②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③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4.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四)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要与本地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安全部门和电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衔接,划分责任和协调应急机制。

2.通信保障

学校建立内部、外部信息联络机制,确保应急联络渠道畅通。

3.环境保障

学校建立并保证网络中心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

4.技术保障

学校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要加紧对日常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中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适时予以应用,确保教育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和技术标准的先进、实用和可靠。

(五)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发生网络和信息应急事件后,应对重大事件作总结报告,上报省教育厅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核准后,酌情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学校应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

十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失泄密事件等级分类及条件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Ⅰ级事件

在我校进行的国家级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Ⅱ级事件

a.情况一: 在我校进行的省级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b.情况二: 在我校进行的省级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③Ⅲ级事件

学校组织的各类重大考试(自主出题)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二)应急反应机制

接到失泄密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召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突发事件处置措施,落实部门责任,并第一时间向省级组织考试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情况。分级处置措施如下:

1.Ⅰ级事件

在执行Ⅲ级事件各项措施的基础上:

①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到事件发生地指导、督促处置工作。

②教务处、继续教育学校等单位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2.Ⅱ级事件

①情况一: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泄露拟考试题,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采取的处置措施同Ⅲ级事件。

②情况二: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同Ⅰ级事件。

3.Ⅲ级事件

①学校立即按本预案开展相应工作。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长领导下,由工作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处理;提供启用副题等解决方案。

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根据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立即对校园网进行监控;发现泄密有关的信息,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员,并将网站信息报应急工作组;

③学校办公室根据学校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有关情况报道和炒作。

④保卫处协助公安机关,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有关情况续报应急工作组。

⑤考前未破案,但确定试题未大规模扩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请省教育厅和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考试可如期举行。

(三)考试实施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试被迫中止,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程序办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考生补考问题。

(四)考试期间发生交通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被迫中止考试,按“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办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考生补考问题。

(五)考试中发生大规模的集体违纪舞弊事件,按失泄密Ⅲ级事件处置。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

十二、附则

(一)对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处置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预案由保卫处制定并负责解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并及时修订本预案。

(三)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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