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台教育交流合作的情况

2015年05月11日 12:29  点击:[]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9年,是东莞市唯一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自建校以来,高度重视对台教育合作交流工作,目前已经与台湾明志科技大学、台北市南港高级工业技术学校等5所院校开展师资培训、学生互访等合作交流,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等两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一、2008年以来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概况

建校以来,我院在省教育厅、东莞台商协会、财团法人东莞台商育苗教育基金会等有关单位、机构的组织下,对台开展教育交流合作。五年来,与台湾科技大学、台湾 明志科技大学、台北市立南港高级技术工业学校、龙华科技大学、佛光大学等5所院校进行师资培训、学生互访及研修等层面的交流合作;与佛光大学、龙华科技大 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稳定的兄弟院校关系,对台两所高校的交流合作工作稳步推进。

二、开展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特点、成绩与局限

(一)我院对台交流交流与合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是双方高等教育交流成效显著。我院已与台湾5所院校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交流;与2所高校签署校际合作备忘录或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稳定的 合作兄弟院校关系。经过5年来的探索实践,我院对台教育交流合作的内容不断充实,合作领域不断拓宽,我院与台方高校中高层互访正常开展,高校教师之间的互 访、讲学也不断增多。

二 是双方院校职业教育交流日渐活跃。我院对台的教育交流合作主要集中在高等职业领域。在省教厅及有关单位的支持和我院的努力下,我院初步被确定为广东引进台 湾职教资源的师资培训基地。目前已经开展了东莞台湾职业技术教育合作交流会、广东省高职院校专业教师赴台培训班等具有影响力的活动。

三 是两岸院校师生交流不断扩大。近年来,学院与台方高校的师生交流从无到有,师生交流的人数不断增大,形式日益丰富;师生赴台开展短期学习、研修的也不断增 多;也有很多台湾师生来我校访问、采风、联谊等,双方形成了互相信任、友好互惠的合作关系。当前,已经有近百名师生参与双方高校的交流合作中。

(二)成绩与局限

我院对台教育交流合作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省教育厅初步确定为广东引进台湾职教资源的师资培训基地;二是与台湾两所院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三是利用已有资源,继续扩大我院对台教育交流合作的领域,在已有的合作基础上,借助广东省粤台师资培训基地、东莞台商协会、财团法人东莞台商育苗教育基金 会等平台,深化我院与台湾高校的合作层次。

相对其他高校对台合作的广度和深度,由于我院办学历史较短,政策瓶颈限制等原因,我院在对台学历教育、学分互认、联办课程、联办专业等方面存在一定局限。

三、已出台的各类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政策

我院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交流合作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对台有关政策,对台院校签订的友好合作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经过法律顾问的严格审定,符合国家对台工作的政策要求,暂无出台相关政策。

四、进一步推动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创建一个稳定的粤台高等职业交流合作论坛。随着粤台高等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的日益频繁,未来将会不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对此,粤台应当发挥两岸高职院校与学者的优势,定期举办论坛,研讨解决高职教育交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二是建立一个粤台高等职业教育师生交流的长效机制。粤台高等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其内涵不外学术交流、师生交流、课程学分交流等。这种交流应当形式多样化,并且能长期有效地实施下去,经由粤台行政制定适当的政策、措施,通过行政系统的运作,从而形成一种稳定、长效的机制。

  三是构建一个粤台师资交流窗口。以广东省粤台师资培训基地为基础,定期聘请台湾职教专家来粤、莞进行讲学,充分利用各专家的优势和特长,有效开展师资培训、研讨等交流。

四是进一步实施台湾学生在广东,尤其是东莞就学就业的工作计划。可以以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为牵头单位,接纳符合条件的台湾中职、高职学生来学院就读,毕业后台籍学生可以在学院、东莞台商协会、东莞台商育苗教育基金会等单位、组织的联合推荐下,向优质台商及本土民营企业就业。

五、反思及前瞻

东莞市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已经具备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史。但是,在对台教育交流合作工作方面,东莞的探索实践力度远远落后于福建、浙江等地 区。为此,作为拥有数百家台商企业的东莞,应当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继续加大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推进两岸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 的交流合作,借鉴台湾在高等职业教育方面的办学经验,为早日建成东莞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敢于作为和有所作为。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2014619


上一条: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关闭


Theme Careta by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