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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2021年07月06日 09:48 点击:[]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粤教助〔2020〕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六)勤俭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公益活动时数不低于10小时。

三、学院助学金资助标准

学院助学金的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四、学院助学金的申报和评审

(一)学院助学金申请审批工作于每年5月由学生处组织进行,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各院系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对名单进行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发放补助。

(二)资助学生名额为本院系学生人数的2%-3%。

(三)每学期开学初,学校对接受资助的学生进行一次评估。由各系就其家庭经济变化情况﹑本人学习成绩﹑表现情况及助学金的使用等给以评估,并报学生处备案。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补助条件者,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退还助学金;情况恶劣者双倍退还助学金。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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