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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运行规程
2017年11月30日 22:36 点击:[]

为更好地服务东莞制造,探索打造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实施一体化育人的运行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整体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整体目标

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目标,选择优质龙头企业打造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探索建立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努力在岗位能力开发、课程建设、管理制度、师资队伍建设、校企文化渗透等方面形成特色与经验,全面提升我校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水平,助推省示范校、一流校、创新强校建设。

(二)基本原则

准确把握现代学徒制六句内涵:双主体育人,交互训教,岗位培养;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

1.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

清校企双方分工、职责,完善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评价、成本分担、教学资源调配等双主体育人机制。

2.坚持双导师教学

探索建立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管理机制基于职业成长的学徒轮岗轮训机制以及面向专业课程群的多教师、面向专业岗位群的多师傅共同培养学徒的机制。

3.明确学生学徒双重身份

拓宽试点专业招生渠道,中职起点、高中起点、企业在职生源相结合,根据不同生源特点细化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方案。

4.制定双教学文件

制定校企双教学文件,注重开发企业为主体的教学文件,如专业教学标准、岗位标准及岗位工作页等。

二、试点类型与操作流程

(一)试点类型

1.省(部)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于12月底前进行申报,填写《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相关文件见附件1。待试点项目审批通知过后,可于第二年开始招生。

2.院级现代学徒制试点

对于未能成功申报省(部)试点,但实际以现代学徒制模式开展人才培养的项目,确立为院级试点。院级试点可在校企共同参与、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招工招生、户籍等限制,灵活设计培养方案、开发课程、调配教学资源、安排教学进程,探索优化人才培养模式。

3.面向企业员工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

为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期内招工难、培训难、技能晋升难等问题与矛盾,在政校行企协同委员会指导下,主要依托我校纺织服装职教集团及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印刷技术、商贸管理等4个职业教育联盟,为符合本地成人高考报名条件的中小企业员工,采用单独考试招生的办法,按照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方式招生,学生兼具企业员工身份,开展基于职业岗位的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标准对接课程标准,设计与开发课程,制订相应的招生与教学管理制度。

(二)操作流程

1.遴选合作企业

参照《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认定标准》(见附件2),以技术先进性、管理规范性、教育适应性、社会认可性和成果示范性为指标,遴选一批社会责任感强、有影响力的、具有东莞本土产业特色的规模以上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双方签署《校企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协议书》,其中须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双导师团队的校企共培互聘的相关规定;以及双方联合办学的收取学徒学费的收益划分等。

2.招生招工一体化

按照不同试点类型,分别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制、实施招生招工方案。其中,省(部)试点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中招生对象和计划数实施。院级试点针对中职应届毕业生,通过毕业即入学贯穿中高职企业学徒培养,建立中高职衔接的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针对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自愿报名-学生企业双向选择-签订合同-开展学徒培养的流程。面向企业员工开展的试点,采用自愿报名-员工学校双向选择-签订合同-开展学徒培养的流程。招生招工须同步签订好《学生(学徒)与学校培养协议》(要点见附件3)、《学生(学徒)与企业劳动合同》(要点见附件4)。

3.制定试点教学标准和制度

以标准化为试点建设的基本原则,以专业建设为试点的抓手和落脚点,以能力核心、系统培养为试点建设的指导思想,借鉴运用科学方法,严格实施供需调研-职业能力分析-课程体系建构-标准编制的建设路径。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试点二级院系(部)主要负责理论课程教学、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合作企业主要负责选派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组织实习实训。学校需根据企业生产需要安排教学进程。《现代学徒制教学工作规范》见附件5,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参考《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指南》见附件6

4.建设专兼结合师资队伍

   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专兼结合、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企业师资(师傅)聘任标准(模板)》、《行业师傅申报认定表》见附件7、附件8

5.教学管理与运行

针对现代学徒制教学运行中时间、场地变化情况,学校决定改革传统的定时间、定地点的教学管理模式,实行《现代学徒制教学运行弹性管理制度》(见附件9),树立以他方为中心的理念,服务现代学徒制的有效运行。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使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落到实处,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长:贺定修

副组长:莫    李奎山  杨云奇

 员:王志明  李浩泉    吴显嵘  李龙根

范明明  胡选子  李小东  卞建勇  陈炯然

冯天祥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志明兼任。

各试点二级院系(部)成立现代学徒制工作小组,统筹试点开展各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实施落实。

(二)项目负责人制度

对试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各试点专业设立项目负责人,对校企间招生、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协调,其它各职能处室根据有关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要求,在政策、资源配置方面给予优待。《现代学徒制项目负责人制度》见附件10

(三)经费保障

校企联合保障学生权益、保证合理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学生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学校注册学籍学生与企业签署《企业与学徒用工合同》后,学校设置专项经费,按所收取学生学费标准拨付试点项目,用于支付专任教师和企业师傅的报酬、企业场地和设备使用费、学生工伤保险等。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对学生实践实习用工进行补贴等。

专任教师去企业上课,课时费按学校标准上浮30%计算;企业师傅来学校上课,课时费按不低于外聘教师标准计算。所拨经费专款专用,由试点项目负责人提出经费使用计划与方案,按项目经费管理权限开支使用。

(四)研究与创新

各系各专业应抓住校企协同育人这一核心,深刻理解现代学徒制内涵,依托东莞特色产业,大胆探索适合我校实际的育人模式,对有关现代学徒制的工作进行研究与创新。在实践中注重积累和沉淀,做出成效,做出特色,物化成果。

本规定由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运行规程(试行)》(东职201578号)同时废止。

附件1.《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略)

2.《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认定标准》

3.《学生(学徒)与学校培养协议(要点)》

4.《学生(学徒)与企业劳动合同(要点)》

5.《现代学徒制教学工作规范》

6.《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指南》(略)

7.《企业师资(师傅)聘任标准(模板)》

8.《行业师傅申报认定表》

9.《现代学徒制教学运行弹性管理制度》

10.《现代学徒制项目负责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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